编辑:xiaochun 2017-08-15 16:03:57 来源于:IT之家
《海贼王》的人气一直都很高,而这么高的IP自然也引来了诸多山寨行为,近日有两款手游就涉嫌侵犯“海贼王”商标,被处罚款近3000万元。不过作为《ONE PIECE》版权方集英社却拿不到这3000万,因为集英社没有注册“海贼王”的商标。
《航海王》(又称海贼王)是日本漫画家尾田荣一郎作画的少年漫画作品,在《周刊少年Jump》1997年34号开始连载,改编的电视动画《航海王》于1999年10月20日起在富士电视台首播。
一直以来,《海贼王》的人气都非常高,人气高的IP自然也容易惹来一些山寨行为。近日,北京工商局对外发布了部分侵犯商标权的案例,其中就有《口袋海贼王》和《街机海贼王》两款手游,涉嫌侵犯“海贼王”商标,被处罚款近3000万元。
据“海贼王”商标权利人提供的线索,北京工商局发现某游戏商开发的《口袋海贼王》和《街机海贼王》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就在各大应用商店上架,按照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的处罚规定,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处罚金29370330.99元。
不过,需要注意的是,“海贼王”商标权利人却并不是《ONE PIECE》版权方集英社。集英社在2007年7月4日申请注册了“航海王ONE PIECE”的各类商标,但是却没有注册“海贼王”的商标,因为《ONE PIECE》最初官方的译名为《航海王》。
但是后来《海贼王》这个名字却被人们逐渐叫开了,这也让另外一家公司抢先下手,在2007年8月24日成功注册申请了“海贼王”商标。当《海贼王》的影响力变大时,集英社再想申请“海贼王”商标就只能被驳回了。
因此,集英社就要面临一个很尴尬的问题,当授权别人开发自己的IP时,只能授权“航海王”而不是“海贼王”,而面对这些“海贼王”的商标侵权时,集英社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手持“海贼王”商标的公司去进行维权索赔……
其实国内的海贼迷们更喜欢叫《海贼王》,虽然后来正式命名为《航海王》,但是还是《海贼王》的热度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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